2021年1月21日,教育部印發《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 育教學審核評估實施方案(2021-2025 年)》,啟動了“新一輪 審核評估”。新一輪審核評估的“新”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:
一是評估導向的變化,強調把立德樹人的成效作為檢驗學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準;
二是評估内涵的變化,變本科教學工作評估為本科教育教學評估,突出教育與教學的有機結合;
三是評估類型的變化,提供兩類四種評估指标體系供高校自主選擇;
四是評估方法的變化,采取線上與入校“一體化”評估、定性與定量結合、明察與暗訪相結合等方式,為學校診斷把脈。
五是評估功能的變化,突出評估的激勵作用和約束作用,強化評估結果使用和督導複查。
開展新一輪審核評估主要基于以下四個方面的考慮:
二是加快構建中國特色高等教育質量保障體系;
四是順應國際高等教育發展趨勢的必然選擇。
新一輪審核評估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,堅持教育為人民服務、為中國共産黨治國理政服務、為鞏固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服務、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。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,堅決破除“五唯 ”頑瘴痼疾,扭轉不科學教育評價導向,确保人才培養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學核心地位。推進評估分類,以評促建、以評促改、以評促管、以評促強,推動高校積極構建自覺、自省、自律、自查、自糾的大學質量文化,建立健全中國特色、世界水平的本科教育教學質量保障體系,引導高校内涵發展、特色發展、創新發展,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。
新一輪審核評估堅持破立并舉,将破除“五唯”頑瘴痼疾作為考察重點,提出構建以立德樹人成效為根本标準的評估體系,在評估工作中旗幟鮮明地強調立德樹人評估導向,加強對辦學方向、育人過程、學生發展、質量保障體系等方面的考察。
一是強化學校内涵評價,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結合,避免單純根據量化指标判斷學校教育教學水平。在辦學指導思想上,考察學校是否确立立德樹人中心地位;在育人機制上,重點考察學校是否形成“三全育人”合力;在領導體制上,重點考察學校是否确保黨的全面領導。
二是改革對教師的評價,推進教師踐行教書育人使命。堅持把師德師風作為評價第一标準。強化高水平教師投入評價,不是看“帽子”教師數量,而是注重其對本科人才培養的貢獻。注重憑實績、能力和貢獻評價教師,推進人才稱号回歸學術性、榮譽性,突出教書育人實績。
三是強化學生學習效果評價,強化學生中心、産出導向、持續改進理念,重點關注學生“學會什麼”,引導教師投入教學,增強學生學習體驗感、獲得感,從重結果評價向重過程評價、增值評價、綜合評價轉變,完善德育、體育、美育、勞動教育評價。
四是強化多元主體評價,建立行業、企業深度參與評估機制和境外專家、青年教師、學生參與評估機制,從不同角度了解和評價學校人才培養質量狀況。
新一輪審核評估根據高等教育整體布局結構和高校辦學定位、服務面向、發展實際,設計了“兩類四種”評估套餐。高校可根據大學章程和發展規劃,綜合考慮各自辦學定位、人才培養目标和質量保障體系建設情況等進行自主選擇。
第二類審核評估針對高校的辦學定位和辦學曆史不同,具體分為三種:一是适用于已參加過上輪審核評估,重點以學術型人才培養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;二是适用于已參加過上輪審核評估,重點以應用型人才培養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;三是适用于已通過合格評估5年以上,首次參加審核評估、本科辦學曆史較短的地方應用型普通本科高校。第二類審核評估重點考察高校本科人才培養目标定位、資源條件、培養過程、學生發展、教學成效等。
教育部印發《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實施方案(2021-2025年)》,第二類評估指标體系設一級指标7個、二級指标27個、審核重點78個。省教育廳印發《 普 通 高 等 學 校 本 科 教 育 教 學 審 核 評 估 實 施 方 案 (2023-2025 年)》,第二類評估指标體系設一級指标7個、二級指标27個、審核重點79個(增加“提升教師教書育人能力和水平的措施”審核重點)。評估指标體系具體特點如下:
一是分層分類設計指标體系。第二類評估量大面廣,細分為3種,分别适用于以學術型人才培養為主的高校、以應用型人才培養為主的高校、首次參加審核評估的高校。
二是突出本科教育教學關鍵點。設置思想政治教育、教授為本科生上課、生師比、生均課程門數、畢業生發展、用人單位滿意度等審核重點,推動高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。
三是定性指标與定量指标結合。指标體系注重兜底線促發展,既體現國家意志,又給學校留足發展空間。模塊化設計定性指标,首次設置統一必選項、類型必選項、特色可選項、首評限選項,由高校根據要求和辦學實際自主選擇。增加定量指标,設置必選項和可選項,必選項對标國家底線要求,可選項引導高校辦出特色和水平。四是監督高校辦學“紅線”問題。增設教師、學生出現思想政治、道德品質等負面問題能否及時發現和妥當處置情況,教材選用工作出現負面問題的處理情況等“負面清單”,加強對思政教育成效的審核評估。
文|質評中心
編輯|江琬萱 李金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