思想政治專業“導師型”實施辦法(試行稿)

發布者: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辦公室發布時間:2019-03-05浏覽次數:215

一、目的:加強學生與學院教師之間的溝通和交流,提高學生學習的目的性、計劃性、積極性和有效性,切實保障和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學生的培養質量。

二、範圍:政法學院思想政治教育專業二、三年級的在讀本科生。

三、方式:以小組為載體。小組分為學術理論組、社會實踐組、教學技能組三大類。每一大類中,設置若幹個選題供學生自由選擇。具體選題由導師制定,并由導師全盤負責對選擇該課題的學生的指導和考核。

四、導師産生方式:由學生自主選擇,學院綜合配置。每位教師确定自己所在組别,提交選題,并附選題說明(社會實踐類和技能培訓類的選題需要說明可操作性,學術理論組的選題需要說明選題意義和該選題領域的學術前沿),作為學生選擇的參考。學生選擇哪一選題,就跟随提交該選題的教師,從事相關研究、調研或技能培訓。

五、學生的加入與退出。全院學生(二年級和三年級)均可自主自願接受導師制的培養。但學生一旦選擇某一選題,未經導師同意,不得随意退出。但如果經過導師考核,發現學生未能達到要求,或未能按時完成指導教師布置的學業任務,經導師提出并證明,可以要求其退出。退出的學生,本年度内,不得加入其它小組。

六、學生考核标準:加入導師制小組的學生,評選獎學金、助學金時,依據考核等次順次優先考慮。考核成績分為四個等級,即優秀(90分以上含90分)、良好(80分到90分之間)、合格(60分到80分之間)、不合格(60分以下)。考核不合格的,勸退出該小組。考核周期為一學年

七、導師工作量計算。指導一個小組,折算當年度6個工作量。

八、考核标準:(一)導師每個月至少與所指導的學生面談1次,指導學生學術、實踐或技能的培訓,了解學生在所選課題上的工作進度,并做好談話記錄。(二)學術組的學生,在導師制培養期間,每組應發表一篇相關選題的署名論文。具體署名不限,導師可以作為第一作者,也可以署名為指導老師。集結成組的學生論文争取申報省級大學生科研成果獎。(三)社會實踐組的學生,每組應出一份較高質量的調研報告,力争申報校、省乃至國家級的優秀社會實踐報告、“挑戰杯”獎項等,并争取在相關專業雜志發表。(四)教學技能組的學生,每年需要進行教學技能展示。争取獲得學校、全省大學生乃至全國大學生教學技能競賽獲獎。

九、實施時間:本辦法自20129月起開始實施。

十、具體實施步驟:每年9月中上旬,進行教師動員,鼓勵教師提交個人選題,以供學生挑選。9月中下旬,下發選題,召開學生動員大會,鼓勵學生自由組隊、自主選擇,并确定導師。10月,導師制培養辦法正式進入實施階段。

十一、未盡事宜由相關師生提出完善意見,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會同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定,經全字公示無異後,再行實施。